党 委
民办高校党委是党的建设的新领域,是党的基层组织,处于政治核心地位,在教职工和学生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,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仅仅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和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开展工作。
民办高校党委职责
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,决定;监督学院行政管理机构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。
关心学院教学和行政管理的重大问题,提出意见和建议,支持和促进学院的稳定与发展。
加强党员的管理,做好发展党员工作,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做好师生员工思想政治教育,领导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。
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建设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和学生队伍。
领导工会、共青团、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,支持其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。
做好统一战线工作,对学院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,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。
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。
党委下设四个部门: 组织部、宣传部、办公室、学工部
组织部职责
加强党员管理,接转组织关系,处理不合格党员。
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,做好发展党员工作。
加强组织建设,及时调整、组建党支部,培训党支部书记。
评选表彰优秀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。
考核、任免、党务、群团干部。
收缴党费
筹备召开党代会
宣传部职责
1. 加强思想建设。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及党的教育方针、国家的法律法规。
2.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。做好师生员工思想政治教育,培养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新人。
3. 加强文化建设,活跃校园文化。
4. 做好统战工作,支持民主党派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。
办公室职责
收集汇总党委会议议题,做好会议记录,整理会议纪要。
检查、督促党委会议决议执行情况。
起草党委年度工作计划、总结。
收发省、市委高校工委及我院文件,督办落实情况。
听取汇总党委民主生活会意见,并向市委高校工委通报。
起草以党委名义向上级党组织报送的重要请示、报告。
处理日常党务工作的各项事宜。
学工部职责
学工部是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的主管部门,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,全面负责全院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。
一、负责组织和领导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建立健全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管理队伍,使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网络、进公寓、进社团。
二、组织完成学生思想品德的教学和素质综合考评工作。
三、协助配合各教学单位抓好学风建设,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,提高学生到课率,定期开展评教评学、学习经验交流等活动。
四、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我院的规章制度。
五、负责制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和规定。
六、负责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工作。组织对辅导员的培训、考评和奖惩工作,定期开展教育管理工作研讨交流。
七、负责学生学籍、户籍、档案接转及在校期间的管理工作。办理学生入学、注册、转专业、转学、休学、停学、复学、退学等学籍异动手续,颁发校徽、学生证、毕业证,开据各类学生证明等工作。
八、负责学生奖惩和奖学金的评定、发放工作。
九、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。
十、负责新生入学接待、军训、毕业生毕业典礼、离校及学生寒暑假的组织工作。
十一、建立助学帮困和勤工俭学管理体系,负责学生贷款、保险的办理工作。
十二、负责学生公寓卫生、秩序、安全的管理。
十三、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。
十四、负责毕业生留校推荐工作。
十五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生和就业等工作。
十六、负责团委、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工作。
十七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 |